请看:龙门风景区管理局-----局长李振刚狂妄之极,法院判决不执行,市委文件不执行
我叫张秀玲,原是洛阳市龙门风景区园林绿化工程处的一名职工,2005年元月11日,我因工得病找处长姚瑞有报销药费,姚瑞有不但不报销药费,反而把我打伤,随后不开工资,又把我除名。3月2日,我带病找局长李振刚反映情况,随后我多次找局长李振刚,李局长说:"姚坚持要开除你,我也没办法。"推托不管。
6月3日为保工作,我上诉到市劳动仲裁委,申诉期间05年8、9两月姚瑞有违法下文停交我一切社保金,这两年来我四处申冤,被姚打伤造成我腰椎间盘突出,不能劳动无经济收入,得治病,得吃饭,还得为保工作打官司,债台高筑,真是度日如年,好不容易等到洛仲案字(2005)第115号裁决书,(2006)洛龙法民初字与第16号判决书都判我上班,判决书生效后,一天班没让上。2006年11月3日又被姚瑞有视法律于不顾,再次违法下文第二次除名,近二年的社保金也不补交,就连我的集资分红也卡着不给,我去找姚瑞有,问他为什么不执行判决再次除名,姚说"我没那权力,是李局长开会决定的。"
万般无奈,我于2006年12月29日给市委连书记写一信反映我的冤情,我很幸运,赶上了好时代,遇上了好领导。连书记很重视我的冤情,2007年元月4日安排市政法委郭书记亲自督办解决我的问题,并让我写出要求,下发到龙门风景区管理局。
文件下发到龙门管理局后,07年元月29日,局人事科黄玮科长对我说:"你先上班,你想,市委都下文了,我们会按市委文件精神把你这二年来所有的事,按随文件转来你写的要求办好!你放心!"我上班后,05年至今的社保金、工资、福利等协调好的要求,一样也没解决。市政法委郭书记很重视,多次派人协调并亲自打电话督促解决。07年7月24日又批示龙门风景区管理局:"按上班时协调好的要求,20天之内办好!"可是局长李振刚置之不理,我又多次找局长李振刚,李振刚不但不办理,还说:"市委下文不合理,郭书记的批示也不合理,不解决!"在李振刚面前法令、政令都是行不通的。因为我是一个单身弱女子 ---------
------面向苍天,我大声呼唤:天理何在!!!
今天我把事情说出来,如果有一天我有什么不幸,就是姚瑞有和李振刚两人干的。
点评:党中央强调,以人为本,群众利益无小事。有一点良知的人都在帮助弱势群体。但做为一名党员、一个局长兼书记的李振刚却在变本加厉的欺负、迫害一个弱女子,李振刚的所做所为与和谐、文明背道而驰,做官先做人,人都不会做怎能做官?难怪龙门西山会被"开肠破肚"!
路见不平者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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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天好心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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